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以及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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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实施细则解读(2)
以下我为大家收集的重庆市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重庆市二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参照《重庆市人民***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文。
重庆市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重庆市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3、重庆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重庆市工伤赔偿2022标准
1、住院膳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70%;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辅佐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佐用具限额规范;***留薪。薪酬***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付出。
2、法律主观: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医疗费: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工伤赔偿标准如下: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重庆市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处理意见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参保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63号)予以废止。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则。 《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8条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联系,停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0年重庆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2020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一)伤残抚恤金改为伤残津贴,工伤护理费改为生活护理费。
法律主观:重庆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_a***_]构成伤残的,可以按照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到六级还有伤残津贴。
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9个月。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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