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第43,以及工伤保险法41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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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如下待遇:(1)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以及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高位截瘫的赔偿标准(工伤
法律主观:高位截瘫的伤残等级可能是一至四级,其可以获得的赔偿是:27至21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90%至75%作为伤残津贴;以及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伙食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查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获悉,高位截瘫属于二级伤残,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85。
因此正常情况下高位截瘫一次性赔偿金为100万元。
法律分析:高位截瘫,可能在工伤1-4级。1-4级,至少赔偿额可能在100余万元以上。
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法律主观:工伤导致死亡怎么赔偿:应当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
承包经营的工伤责任主体
法律主观:承包合同中的劳动者受工伤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A项正确;BCD均不是工商保险责任的承担方。
承包合同中的劳动者受工伤的,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这是属于用人的责任,但是如果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追偿。
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有:典型劳动关系下的用人单位。典型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劳动者存在多重劳动关系的,工伤事故发生时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为工伤保险待遇责任方。
法律主观:外包发生工伤如果发包方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如果是 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违法劳务派遣规定,造成劳动者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43和工伤保险法41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