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1)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一档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050元; (2)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二档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由920元提高到1010元。
(一)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021天津失业险领取标准及年限?
根据2021年天津失业险政策,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2个月,最近24个月内累计缴费不少于6个月。
失业金的发放年限为:第一次失业最长24个月,第二次失业最长36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失业最长60个月。具体的领取金额和时限还需根据个人的缴费情况和失业时长来确定。
2021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天津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天津失业保险保险金申请条件?
天津失业保险保险金的申请条件包括:
1.在天津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满一年的社会保险费;
2.失业登记并符合失业定义,即因非个人原因失去工作;
6.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满足以上条件方可申请天津失业保险保险金。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同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抚恤金及救济费等。
2020天津失业险领取标准及年限?
第二十二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市人民***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待遇逐步递减的原则确定。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一)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累计缴费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三个月;
(二)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二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六个月;
(三)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四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九个月;
(四)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四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十二个月;
(五)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及五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在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以前,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视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