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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 2、我是08年发生的工伤,当时是综合保险。去年11月辞工的,现在还能享受什么...
- 3、08年受的工伤,因特殊情况17年做的等级鉴定,社保中心给予支付一次性伤残...
- 4、2008年最新修改工伤保险条例
- 5、工伤赔偿按哪年为基数赔偿的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二条 条例所列所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或差额结算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国家机关中的合同制职工、临时工,无论隶属关系如何,均要按规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地、事业单位登记地或机关所在地参加社会工伤保险。
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我是08年发生的工伤,当时是综合保险。去年11月辞工的,现在还能享受什么...
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职工经鉴定为职业病的,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08年受的工伤,因特殊情况17年做的等级鉴定,社保中心给予支付一次性伤残...
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之前,是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员工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来判定伤残等级。但是司法鉴定结果不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社保给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在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分为一到十级,其中,十级伤残为最轻的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伤残补助金标准。
2008年最新修改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从2004年颁布工伤保险,在2010年重新修订,从2011年1月1日期执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参考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上一年度,应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工伤赔偿按哪年为基数赔偿的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从各地规定,是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上一年所在统筹地区职工月[_a***_]工资为基数计算。
2、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于2008工伤保险条例和1884年工伤保险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