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的工伤,以及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的工伤待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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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法之前的工伤怎么认定
1、法律主观:老工伤这样处理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2004年1月1日以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条例》新规定执行。
2、法律主观:工伤认定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3、《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4、十多年前的工伤现在能认定。劳动者十年前未认定工伤,现在伤情方式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论,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
5、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6、患的病是职业才有可能认定为工伤,若职业病的则按现时法规进行认定。突发疾病则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才可认工伤,你的情形应不属这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的
1、第五条 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为被保险人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社团登记证的复印件,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名册等资料。
2、如果“老工伤”在《工伤保险条例》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第十三条职工于《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而被评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4、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工伤保险赔偿的单一赔偿模式,即职工发生工伤只能请求劳动保险救济,没有侵权责任救济的有关规定。改革开放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各种混合所有制企业,从无到有蓬勃发展。
5、《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称这段期间为工伤医疗期,且这段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称为工伤津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
6、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关于老工伤的最新规定
1、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按照国家规定,老工伤现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但并不适用现行政策对以往进行补偿,只是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第三十三条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但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实行工伤保险前发生的工伤,现在退休如何办理,享受什么待遇如何_百度...
1、兄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人员,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了。至于伤残补助金,按照79年的政策,当时没有实施社会保险,只能按当时的政策执行。在你达到退休年龄时,只能领取养老金。
2、(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赔偿方式相同。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6、《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其第二条明确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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