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3青岛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根据2023年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伤残津贴为月工资的80%,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月工资的60倍;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月工资的30%;伤残***器具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伤残人员生活护理费按月工资的10%发放。具体赔偿标准还需根据个人情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青岛市工伤保险哪年开始?
青岛市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青岛市事业单位职工正式开始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启动后,中央、省、部队驻青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及青岛市级统筹的事业单位,按照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0.3%缴费,个人不缴费。
青岛工伤8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各多少个月?
青岛工伤8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各为10个月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8级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在青岛,对于8级工伤,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按照10个月工资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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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青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工伤赔偿标准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才能获得,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