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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解读
- 2、劳动工伤赔偿问题
- 3、工伤赔偿,什么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解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范围,但是毕竟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的疾病,甚至很有可能与本人工作劳累精神紧张的种种因素有关,需要合情合理的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实际上,这种情形不属于工伤,但是事情特殊可以给予相应工伤补偿待遇,因此称为视同工伤。
劳动工伤赔偿问题
员工发生工伤后,如果公司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公司只需要赔偿一部分即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发生工伤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确认为工伤,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的范围有当事人的医疗费、住院的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受工伤后需要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赔偿。具体如下:(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先到医院就医,在就医的同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如没有骨折、身体器官缺失等,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什么算??
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按可报销的比例来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倍数来赔付;伤残津贴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来赔付;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照常赔付等。
员工发生工伤后,如果公司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公司只需要赔偿一部分即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发生工伤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八级工伤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职业病或工伤程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八级,下面是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用:因工致残职工的治疗费用,由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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