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失业保险金管理条例,以及失业保险金相关法律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全文)
- 2、失业保险条例
- 3、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全文)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企业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保障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职工重新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根据修改后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提高至所在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3、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向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向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4、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其标准2022是怎样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要满足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 全文》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5、《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 的90%。温州市自2022年8月起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6、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劳动者是否连续工作满一年。对符合前述条件的劳动者,应当依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总额的二倍给予赔偿。
失业保险条例
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你好,就你的问题,请参考如下法律条文:《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1、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对象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即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3、广州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不是固定的,2020年为1890元/月。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7号)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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