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解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解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复核是什么意思?
是指工伤职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修养后,对之前的工伤伤害作出重新检查、鉴定的行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经过1年后,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 并且给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变化,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职工劳动能 力的减弱或丧失,有可能导致由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没有了生活来源,同时增加了护理工伤职工的负担。
通过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改变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使工伤职 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减轻护理照顾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的经济负担,因此职工的直系亲属也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发生工伤,认定后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负担吗?医保报销后会不会引起争议?
发生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基金不会全额负担。
***如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认定了,工伤保险基金也不会负担。
前提是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并为你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在住院治疗期间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在目录范围内的肯定不会支付。
如伤残等级签定为5至10级,经该职工提出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至于医保报销后会不会引起争议,肯定是会的。工伤医疗费用不得从医保基金支付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工伤医疗费用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那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哪里支付?这是很麻烦的,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将医保报销的退回,重新从工伤保险渠道报销。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解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解析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