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福建 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福建 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2福建伤残津贴调整方案?
2021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自2022年1月起执行。
调整后,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6元、157元、148元、139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254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3074元的,***伤残津贴低于2892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612元的,分别按3254元、3074元、2892元、2612元计发。
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8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元。调整前的抚恤金水平低于2020年度全省平均抚恤金水平(1235元)的人员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0元。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抚恤金低于安庆市城市低保标准120%的,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20%计发。
此次市本级符合调整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共195人,其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51人,人均月增加145.79元;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144人,人均月增加76.75元。同时对已拨付的2022年1—2月份伤残津贴和抚恤金进行了补付,补付部分随调整后的3月份待遇一并发放到位。
福建省工伤保险实施条例?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福建 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福建 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