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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11年1月28号出来的,问伤残待遇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么?
- 2、2010工伤应否适用新的工伤赔偿标准
- 3、大家好,我爸在九七年因工受伤,当时单位没买工伤保险,也没劳动合同,当时...
- 4、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修改是否对以前的工伤认定具有溯及力?
...11年1月28号出来的,问伤残待遇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么?
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受伤没有完成工伤认定的,施行后才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伤残待遇按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你的工伤认定在此之前,因此只能按以前规定执行。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1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48个月。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亿人,其中农民工6131万人;条例实施至 2009年底,认定工伤420万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080万人次,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亡抚恤待遇434万人。条例实施至2010年9月,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089亿元,累计支出649亿元,累计结余440亿元。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七十七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2010工伤应否适用新的工伤赔偿标准
1、根据以上规定,2004年1月1日之前的工伤尚未完成认定的,都可以按照新条例执行。何况你是2010年认定的工伤,今年鉴定的工伤伤残级别, 应该执行新条例计算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2、你应该得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原条例规定,标准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江苏省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仍按原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3、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4、年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如下: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5、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所在地具体分析,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
6、法律主观:工伤认定10级补偿标准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贴7个月的个人工资。个人工资指的是受伤的职工在工伤前,或者在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大家好,我爸在九七年因工受伤,当时单位没买工伤保险,也没劳动合同,当时...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第一,上下班途中受伤不一定算工伤的。第二,公司没有买社保,也就是没有工伤险,那么发生工伤的话全部由公司负责。第三,如果公司不承认双方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这个可以收集证据先进行劳动仲裁。
3、如果厂里没给劳动者买五险一金和签订劳动合同,受了工伤的费用都归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员工仍可以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
4、首先,应当确定向哪个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找与之对应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人在工地干事,受伤了,工地老板也是需要赔偿的。
5、(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6、要[_a***_]已经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劳动部门不会承担费用的,应该由用人单位赔偿。你必须先在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且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进行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修改是否对以前的工伤认定具有溯及力?
新《工伤保险条例》对于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进行了扩大,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而不再是局限于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再次,注意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溯及力问题: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修改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是? 工伤保险条例》共分八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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