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工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工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会在工伤事故中应该怎么做?
工伤应当积极的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协调伤者职工与单位的关系,并维护伤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会怎么解决员工工伤?
工会遇到有员工工伤,要第一时间报人社局劳动保险处,安排专人帮助做工伤认定,如果职工因为工伤不便行走,工会有义务帮助整理材料,到劳动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文书下达后及时沟通工伤人员,准备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并帮助向工伤保险处索赔。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工会如何参与与调查处理?
监督检查国家有关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执行,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和责任,监督企事业***取防范措施。
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监督检查国家有关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执行,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和责任,监督企事业***取防范措施。
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工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工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