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998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1998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98年以前有工伤赔偿吗?
1.《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工伤保险条例》。 2.当时如发生工伤事故,一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治疗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3.如果当时没有通过工伤处理,那么就超出了工伤赔偿的时效,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1998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998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