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20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2020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年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为0?
按照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社保证明按照实际缴费金额显示各险种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金额,因此享受阶段性免征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显示为“0”,不影响个***益记录和社保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2020?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二、工伤***的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伤残:本人工资×80%
***工伤是比较严重的伤残,后续康复治疗时间长基本无法康复,生活不能自理,所产生费用较高,赔偿***伤残费88万元左右,附加赔偿后续康复治疗费,护理人工费,生活费,父母善养费,小孩抚养费等赔偿81.8万元左右,共计大概赔偿标准169.8万元左右。
2020年一至六级工伤津贴调整国家文件为?
工伤人员一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22元,二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17元,***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四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06元,五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01元,六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26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36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46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6元。
五至六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16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26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再增加36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46元。
(二)生活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以2019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322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257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1933元。
本次调整中各护理等级生活护理费分别等于或者高于以上数额的,不作调整。
供养亲属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1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3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7元。
三、资金支付渠道
成都人社202030号文关于工伤?
cdhrss.chengdu.gov.cn 2020-04-29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2020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20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