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生意外保险和学校责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学生意外保险和学校责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孩子在校出意外骨折,学校应负什么责任?
校方负全部责任。理由:孩子是在学校骨折的,不论什么原因校方都应负全部责任。
孩子在家,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在学校,校方是孩子的监护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孩子在监护人身边出事,由其当时的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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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第三个孩子,其家长从道德角度出发也可适当给些补偿。
当然第三方没有责任,当时这三个孩子是在学校玩耍出事的,其三人的监护人都是校方,因此,校方应该负全部责任。
即使第三方是故意行为,孩子未满十八周岁就可不负责任,因为未满十八周岁都需要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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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校方同意负责,那也是通过保险公司,因为现在的学生都有保险,保险公司只能赔给你费用的60%~70%.也就是说,你花一千元,只能给你报销600~700元,其余三四百还得自己花,不过,这没关系,这部分钱可以要求校方给你支付,如果校方不给支付,你可以找相关部门解决,获胜方一定是您。当然,校方会不满意,因此您一定要考虑好。祝您好运!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一般有责任,反之则没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生意外保险和学校责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生意外保险和学校责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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