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答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答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认定15天以后还没有回复消息?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作出鉴定结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日,请耐心等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其中,伤情复杂,涉及医学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在20日内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怎么回复?
和答辩书差不多, *****局: 贵局送达我公司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于 年月日收悉,我公司对****申请认定工伤一事(表态同意或不同意)具体证据如下:
2、等等。
如果申请人不是你单位员工,或者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说明情况,提交工资清单,职工名册,缴社保清单,等等。再次陈述观点。此致 *******局 公司全称 年月日不需要回复,签收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提交证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答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答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