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大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大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是针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为了解决他们在大病治疗时所遭受的高额医疗费用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覆盖多种严重疾病的医疗保险费用,包括大病门诊、住院、慢***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等。
具体来说,大病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大病门诊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向当地医疗服务中心申请大病门诊保险,当受保人员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障,报销门诊大病的医药费用。
2. 住院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时,可报销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医药费用,包括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城镇居民医保大病报销范围?
1、恶性肿瘤手术以及放化疗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住院的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一级医院除外)。
2、经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并经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准,到市外指定医疗机构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医院45%,二级医院65%,一级医院80%。
3、因病情需要,经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准到市外指定医疗机构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医院35%,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70%。
4、经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准到市外非指定医疗机构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医院30%,二级医院45%,一级医院55%。
5、未经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核准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居民医保花费超过多少算大病?
大病医保报销标准是什么?参保人员患病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负担金额,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过的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
“国际上有一个通用概念——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就是将一个家庭的总收入减去家庭必需的食品等生活支出作为分母,这个家庭一个年度内累计的医疗支出作为分子,其比值如果大于或等于40%,也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发生了灾难性的医疗支出。”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
意见规定,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研究细化大病的科学界定标准,具体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此前,我国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在多地推开,截至今年4月底,分别有287个和255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大病保险工作,覆盖人口约7亿。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规定,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大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大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