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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属于法律吗
职工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伤亡、由于醉酒导致的伤亡,以及***、自残,与工作原因没有必然的联系,其后果应由个人承担,不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是对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必须结合《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适用。
工伤待遇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具体规定,侵权赔偿在侵权责任法有具体规定,由于侵权类型众多,此处仅以侵害人身权为例。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条件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受伤的、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意外伤害的、职业病、上下班途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也就是说,可以享受下面待遇:第25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备注:广东省统筹地区为地级以上市。(三)交通费、食宿费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2款。
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6、劳动人事)厅(局):现将《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规定》转发给你们,供参考。附件: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规定主要由各地制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第九条第六项规定
1、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第8条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征收。
2、第六条 各级人民***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保证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遇有特殊情况,工伤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免征税、费。
3、职工有前款第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第五十六条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由所在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5、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不征收税、费。
6、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劳动者报告的工伤事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_a***_]。第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报告的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并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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