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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黑劳社发【2007】24号文件具体内容
1、(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
3、依据《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黑劳社发[2007]52号)第五条规定,企业招用的临时用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应当随其用人单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且达到退休年龄时可按相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4、比如黑龙江的一个文件——黑劳社发[2007]5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私企、民企如果是有国企、集体企业改制而成,员工从改制之日五年内继续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依然可以统计在改制之前国企特殊工种的时间计算内,可以办理特殊工作提前退休。
5、具体文件为《黑龙江省省直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实施办法》,相关条款如下:(三)对纳入并轨试点范围且符合并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应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6、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对于上述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关执行细则,依照前温州市劳动局制订的《关于规范企业延长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温劳社劳薪〔200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综上所述,哈尔滨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分别为16%和8%,医疗保险单位约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生育和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双方缴存比例不低于5%且不高于12%。
对于风险较小的行业,如证券、[_a***_]、保险等,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中等风险行业,比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其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
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根据不同的公司来确定的。但是通常情况下,工伤保险应当是按照单位缴纳0.5%比例来确定,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说的话是不需要缴纳工伤保险方面的费用的。 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根据不同的公司来确定的。
哈尔滨工伤赔偿标准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工伤九级赔偿标准为伤者本人9个月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除上述补助金外,还可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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