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罚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罚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用人单位以工伤造成损失为由对工伤职工进行罚款合理吗?
当然不合理,首先公司罚款有没有依据?如果公司的人事制度不健全,根本无权罚款!其次,工伤是无过错责任,劳动者在提供劳动过程中受伤,公司应该进行工伤赔偿,这是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最后,如果允许公司通过罚款的方式弥补公司的工伤赔偿,相当于变相架空了法律规定。您说,这种方式能合法吗?
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会有什么处罚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谢邀!
1、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依法强制征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滞纳金由用人单位负担。直接负责人无法确定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承担责任。
2、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资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追回挪用款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这就是立法的悲哀啊,还有一点就是当时立法不知怎么考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企业领取后再转付给员工,为啥不直接规定打给员工呢?就不怕企业给挪用了吗?
出了工伤为什么公司会罚款?
如果公司没有为职工交纳社保,那么职工一旦发生工伤,公司就得承担职工所有的社保待遇,并且接受劳动部门的处罚。
根据劳动法规,职工一旦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就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按月为职工交纳社保,职工一旦发生工伤,通过社保享受工伤待遇。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后公司会罚款吗?
公司为受伤员工申报工伤认定,公司是不会受到任何部门的罚款处罚的
工伤认定后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罚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罚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