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核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核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法中对工伤***是怎么规定的?
1、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在工伤医疗期内,企业将按规定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和工伤津贴。
工伤***的核定:
1、工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就诊医院有关治疗和休息以及门诊治疗时间的建议;
2、实际住院治疗的时间;工伤职工所在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工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工伤职工本人的意见;
3、对工伤员工的治疗和工作有影响的其他因素。工伤***期的期限不少于住院的期限,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少于医生建议休息的期限。员工发生工伤申请工伤***期时,应当以所在事业体医院(其中球场员工为主题医院)核定的***期为准。
工伤保险费率核定表在哪里申请?
1、持本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工厂牌,有效工资条等)和医疗单据证明,到劳动局申请工伤,不用厂区负责人跟随,即可拿取工伤申请表。
2、工伤认定申请表,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工伤职工在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表样式基本统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二、需要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去社保局企业工伤保险科申请。
具体材料如下:‘
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A4纸)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批准成立文件的原件、复印件(A4纸)
材料齐全,工伤经办人员审核核定工伤保险费率,参保单位填写《xx市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加盖单位公章。工伤经办人员复审后由主管局长签字加盖工伤保险业务专用章。
参保工伤保险企业每月11日至20日;机关事业单位每月5日至15日[_a***_]。地区不同办理时间可能有区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核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核定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