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何工伤报销比例不是百分之百?
工伤保险一般不存在报销比例的说法,因为工伤保险的保费是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无需缴纳保费。一旦认定为工伤,是百分之百全额比例支付的。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后,会直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一般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还有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的费用和经鉴定确认生活无法自理的生活护理费等等。
而这些补助金和津贴都是按照伤残的等级和职工本人的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给付的
工伤住院保险报销标准?
工伤报销标准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湖南省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
2020年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为8个月本人工资。
四、护理费标准: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五、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是从入院开始至工伤等级鉴定作出之日止。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六、其余医疗费、残疾***器具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按实际报销,金额不大。
到此,[_a***_]就是小编对于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