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编来告诉你浙江省工伤鉴定的程序要怎么走?
浙江省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浙江省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浙江省工伤鉴定流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浙江省工伤鉴定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首先,事故发生后,受伤员工应及时向所在企事业单位报告,相关单位会进行记录并通知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其次,伤者应及时就医,并向医疗机构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受伤情况,医生会出具《工伤医疗证明》;然后,伤者需要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事故证明、工资单等材料;接着,劳动保障部门会进行工伤认定的审核,这包括调查取证和评估受伤程度;最后,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认定结果,伤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和赔偿。
总之,浙江省工伤鉴定的程序是先进行医疗诊断和证明,然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最终根据认定结果获得相应的待遇和赔偿。
浙江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