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停止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停止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金停止领取怎么办理?
应当去申请部门报备,申请停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可以自行到办理失业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说明情况,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当用人单位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暂停参保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一般来说,如果参保人暂停缴纳社保或停缴一段时间,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因为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时间才能符合条件,所以如果中途停缴,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产生影响。
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是由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领取的。
如果您的失业保险缴费已经停止,且保险期限已经过了,则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但是,如果您是由于疾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工作,可以申请停缴失业保险费并申请短期***期,这种情况下,您仍然可以在失业保险期限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怎么办停?
失业保险停保,到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失业人员在领取实力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到给你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带身份证、失业证、劳动合同去申报一下,他们会为你办理停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扩展资料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停止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停止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