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2021年工伤津贴调整最新消息?
工伤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每月增加340元,四级每月增加314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江苏省工伤认定办法?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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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员工或者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有权按照本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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