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广东工伤保险条例标准解读,以及广东省工伤保险规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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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因工死亡职工亲属进行抚恤,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0年2月17日广东省人民***第九届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广东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器具费;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五条 省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县(区)人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1、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按照2019年广东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约为13,880元),同时还应该支付伤残津贴,即受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比例领取的工资补贴,直至伤残等级发生变化或者职工退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第1款,第2款。
3、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4、工伤赔偿标准(一) 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要求:住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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