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申请代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申请代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补助金代办中介有权停发吗?
失业补助金代办中介无权停发,失业补助金是***补贴失业人员所给的资金补助,任何代办机构和中介及个人无权干扰失业人员的失业补贴,失业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未找到工作之后的生活补助,这是***考虑到这些人员的生活,中介有什么理由叫停,除非失业人员及时找到工作
没有权利,代办中介只是中介机构,而失业补助金等社保资金,只有社保才有权审核发放及审核停发,决定权在社保中心,而代办中介只是中间受托单位,即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帮忙代办而已,即无权决定发放也无权决定停发,失业补助金归根到底不是代办中介的资金。
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送黄岩失业保险就业管理服务处。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应自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由本人持所需材料按以下程序办理:1、个人缴费纪录(含视作缴费年限)审核;2、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3、领取《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1、个人缴费纪录;2、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含劳动录用备案材料、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证明书);3、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一寸近期证件照一张、养老保险手册。
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
二、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三、申请材料:
失业证可以代办吗?
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暂住地也可)办理。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2.***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证明(社区或村委会出具)
4.求职证明(县/区就业局出具)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居住证明(非户籍所在地办理需要此证明,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申请代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申请代办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