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治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治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镇居民可补交社保吗?
如果是我们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个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补缴,必须到退休年龄后补。
如果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齐,然后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呢?以前的时候,我们全国各地都有很多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一次性补交政策,补的就是这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北京,天津,深圳,青岛都有相应的补缴政策。不过2016年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有关补交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都停止了相关政策。
不过文件中还是规定,如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补缴行为,只要交纳滞纳金就可以补交了。
这种补缴主要是指企业拖欠补缴。企业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谢谢邀请!城镇居民可不可以补交社保费,主要是看当地社保局的有关规定。以前我们这是居民到了60周岁,可以一次性补交7--8万元,当月补交,次月领取退休养老金。现在不能一次补交了。此事你可以打当地12333电话询问。
民法典对居民扰民怎么治理的?
对居民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乡村居民如何治理生态环境?
一,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落实目标责任。环保部门应不断深入农村,检查督促环保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促进有关部门真正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在乡、村、组***建立乡(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四是设立环治基金,建立环保长效机制。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应该征收垃圾处理费,设专(兼)职乡村环卫人员,担负一定范围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成立专门的农村基层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治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治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