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长春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长春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春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标准?
长春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如下:
领取条件: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需要先到当地人社局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领取失业证,并注明失业状态。同时需要具备年满16周岁,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失业人员资格,并已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并完成经济补偿交接手续。在审批期间,由批准机关根据失业原因、失业期限等因素进行申报并批准。
领取标准:长春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每个月的基本失业金和个人的求职补贴之和。基本失业金的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求职补贴的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_
长春失业保险如何办停?
长春失业保险办停有两种方法:
网上申报:在网上先申报减员,然后把减员表打印出来,盖上公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
直接申报:按社保局格式填写减员表盖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
长春市失业保险金2023发放标准?
2023长春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1、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长春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领取材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业保险金长春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失业保险金长春市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