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申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申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有多长?
一年
工伤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工伤多年后旧病复发怎么办?
工伤多年后旧病复发可以再上工伤保险处填写旧病复发申请表,还是和原来办理工伤认定差不多,需要有医生诊断证明,单位盖章,以及原来的有关情况说明等,工伤保险处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住院治疗,可以直接连网,按实际治疗费直接给予报销。
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取必要的诊断治疗,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或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职工工伤复发的需要治疗的,在程序上,需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工伤复发时劳动者仍在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的规定,工伤复发经鉴定确认后,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30条、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张依芬答复:以后因工伤引起的相关疾病,如果你因此次工伤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单位给付的一次性工伤待遇包含了以后因为工伤引起的相关疾病的医疗费,你以后不能再找单位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如果你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伤旧病复发的,可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旧伤复发的确认以及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定,再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待遇。(汪兵洋)
工伤赔偿款有异议但领了钱还可以申诉吗?
1.如果双方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款项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
2.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如经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款项的情况,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申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申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