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4年工伤保险跟2021年工伤保险一样吗?
《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
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经过几年的施行,到2010年,经《***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2021一直在实行,没有再予以调整,所以2004年工伤保险和目前2021年工伤保险,大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只是在工伤认定中和治疗报销范围内,更人性化,更多的保护了职工的利益。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修改了几次?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自2005年开始实施,经过多次修改,目前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改,分别是2009年、2016年和2021年的修改。这些修改主要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在修改过程中,***部门还积极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修改后的条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劳动者的利益。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已经2004年1月19日省人民***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篇法规已被:山西省人民***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1)(发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8日)修改
三十七、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省人民***令第170号)
1、将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第十条、第二十条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修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将第二十五条中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修改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