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的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的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辽宁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本市事业单位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其他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市外用人单位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企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贯彻实施《企业工伤保险条例》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主要规定了企业工伤保险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程序。
该实施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包括企业职工、农民工和城乡居民等。
2. 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和资金管理,包括保险费的征收、缴纳、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3. 工伤保险的预防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企业应当***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和预防措施。
4. 工伤保险的认定和理赔程序,包括工伤认定的条件和程序、工伤赔偿的标准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5. 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伤保险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性文件,企业和职工都应当认真遵守。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职工在工作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理赔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工伤保险的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工伤保险的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