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5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15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第十五条,第一项死亡的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是这样规定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种情况,职工是可以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及额度如下:
首先,先要看单位是否为工亡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已经缴纳,赔偿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没有缴纳,则赔偿由员工所在的单位支付。
其次,员工工亡的,员工的近亲属,一般包括法律上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具体额度为:以工亡员工所在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高工资为基数,乘以6个月,即为该项目额度。如,该地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则丧葬补助费为24000元。
第三,工亡员工生前供养的亲属,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项目的含义是,按照职工本人生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不以工亡员工提高生活来源、自己有劳动能力的亲属,是不能领取的。
具体标准为:1、配偶为每月40%;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第四、一次性工亡赔偿金。 具体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为39251元)的20倍。这样算来,是785020元。
以上各项加起来,就是你说的情况的死亡赔偿的额度。
工伤赔偿后,合同到期,但已在公司工作十五年,公司敢辞退吗?
没啥敢不敢的,只要赔你钱,随时都可以让你走。
《劳动法》是为了维护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双方的权益的,不是为了那一方而制订的。
所以作为用工单位一定要依法行事,以免最后因为自已的原因被劳动者要挟而有苦说不出来。
同理,作为劳动者也不能因为自已是弱者,而依仗劳动法的保护而为所欲为。只有严格按照单位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工伤赔偿后首先看你工伤鉴定为多少级,一到四级的单位不可以主动辞退你,这样主动权就在你手里,不过一般一到四级鉴定就是比较严重的工伤了,你可以从单位先支出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然后单位再带上你的看病发票去劳动工伤部门报销。同样劳动工伤部门每月都会支付你伤残补助金和生活护理津贴。
其次就是如果工伤鉴定没有达到一到四级,单位与你解除合同,你会得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建议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谢邀。公司敢不敢辞退发生工伤和已工作15年的员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就员工发生工伤后就进行了工伤赔偿,说明已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会得出工伤赔偿的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别为一至***的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直接退出工作岗位每月享受工伤工资待遇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后领取退休金。若鉴定为四至六级的根据情况,受工伤员工可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工资待遇也可调整岗位在单位继续工作,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工伤七级至十级的,公司有权对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次,题主提到的在公司工作已15年。已属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若不是生产经营困难裁员的,原则要保留在本公司工作年限长的员工,不得任意辞退。若公司难以继续生产经营被兼并重组的也应随资产转余到新单位。若破产清算的则留足员工安置的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_a***_]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 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 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15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5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