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注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注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劳动合同是不是就能确定工伤?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有劳动合同或者可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不能保证能够成功获得工伤认定结果。
因为工伤认定的特殊性,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受伤不属于工伤,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所以成功率通常比较高
有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分为一至十级)。赔偿费用是: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3个等级: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交通费,误工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失业补助金。补助金=本人的伤残等级级别(?个月)X本人月工资,还有就是每个地区标准不一样。例如:温州地区九级伤残除去医疗费用,大概赔付在十五六万左右,可以参考一下!
回答:在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公司会依法为您办理五险一金并缴费,在您因某项工作不小心受时去劳动鉴定委员会做伤残等级,然后公司会按照《工商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所在单位,当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工伤发生之后当事人要到当地的人社部门认定工伤。第二:如果鉴定为工伤事故的,员工要看企业是否为他们购买了工伤保险,这涉及到谁赔付的问题。企业如果没参加工伤保险,就要依法负责医疗费用,还要负责停留薪期间的工伤恢复之后的各种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受伤职工或亲戚可以在一年内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属于有效鉴定。
劳动合同在你受伤之后作为一个直接证明你是公司职工的一份证据,公司一份职工一份,但如果凭这份合同来说还不能证明工伤的直接证据,因为虽然是一回事,但细细想来,工伤应该有它自己所需要的证明,比如:
二接受工伤治疗的,主治医生开出的病情证明,
三,公司为你申请的工伤鉴定表,《签字盖章为效》
四在接受工伤鉴定期间,接受劳动局或者保险局调查时你签的一份事故报告以及证人证词,《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为效》
五最终鉴定结果以按照国家颁布的《社会法》里的《劳动法》及《伤残鉴定与赔偿》相关规定进行你的,营养费。误工费,生活护理费,伤残等级共十个等级,一级为27个月的工资,二级为25个月的工资,***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这是一次性补助金,
六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为%90,二级为%85,***为%80,四级为%75,以此到十级,
当然,我说的不够清楚,你可以去网上购买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的相关资料,很全面,某宝就有,全套价格大概在五百左右,当然这只是社会法或者劳动法的一些资料
有劳动合同,并且参加过企业工伤保险,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做伤残鉴定(分为一至十级)。赔偿费用是: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3个等级: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交通费,误工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失业补助金。补助金=本人的伤残等级级别(?个月)X本人月工资,还有就是每个地区标准不一样。另外要特别注意工伤认定的一条是,非外力引起的工伤事故这一条,工伤鉴定特别有注释,很多人不能理解这一条。我个人的理解是,不是个人因素引起的才能够成工伤行为!一定请大家注意这一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注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注释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