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享受日期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享受日期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总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当然,每个地方的失业保险条例可能存有差异,具体的当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期限,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失业补助金每个月到账时间一样吗?
失业补助金每个月到账时间不一样。失业补助金每个月到账的时间有时早有时迟,不是每个月就固定在那一天,而是每个月可能早一点发,或者迟一点发,因为发放钱银行到账早晚不一样,所以早一点迟一点很正常。失业补助金指的是你工作的时候缴纳过失业保险,然后在你没有工作失业的时候,可以按月领取一定的生活费。
失业补助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失业保险金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1、从进行失业登记的时间开始计算失业保险金,意思也就是在失业的这一天到失业登记的这段时间里,是得不到原单位的工资和保险金的。
2、为了防止因工资收入的中断给个人和家庭带来许多的不便,失业保险金还要求失业者在失业之后尽快进行失业保险登记,从而早日获得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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