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375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375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一)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以及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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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至医疗机构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为医疗机构初次抢救时间。
(三)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四)职工乘坐上下班通勤班车发生事故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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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那一年事实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375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375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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