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东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广东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算如下:
广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受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 工伤保险工作应当坚持预防、救治、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广东省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
回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广东省东莞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一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医疗费用根据实际治疗费用进行报销。
2. 工亡丧葬费:工人因工死亡的,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丧葬费用。
3. 伤残津贴:工人因工致残的,按照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为一级至十级,具体标准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五十。
4. 丧失劳动能力津贴:工人因工丧失全部劳动能力的,支付丧失劳动能力津贴。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标准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五十。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人因工致残的,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工人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的不同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个案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工伤保险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