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期里的学生的意外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期里的学生的意外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有护理费吗?
中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有护理费。
意外保险的赔付明细如下: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主险,如果意外身故,获得全额10万元赔偿;如果烧伤及残疾,根据严重程度按比例赔偿; 特定意外双倍给付——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如果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意外身故死亡或者残疾,在主险给付的基础上赔付相同的数额; 意外伤害医药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保额与主险金额相关。对意外伤害导致的医药费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 每日住院给付、每日重病监护给付——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住院期间可以给予的经济补偿。住院费用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对住院费用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 手术费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对手术费用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注明:不同保险公司有各自的规定)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该怎样理赔意外险呢?
没经历过这类事情,在我的认知中,交通事故以交警认定为准,意外伤害以医生诊断伤害程度为准,一口咬定意外发生的伤害就是对的。被打的,都可以说是从楼梯滚下去了。怎么理赔?把医生给你做的诊断书“意外”受伤,还有发票和保险单交到保险公司就好了,一般在材料真实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查的。
第一,学校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该承担责任,但能够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岁以下),学校是否尽到责任,学校有举证责任,如果没有尽到责任,则学校应该承担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8以上18以下),监护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未尽到职责,则学校才承担责任。
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过错推定责任;限制行为能力人,过错责任。
第二,其他人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或限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收到除学校外的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其他人的问题导致了学生的人身伤害,应该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不能承担或者无能力承担的,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注:学校与第三人的责任:学校无过错,则无责任;学校有过错,承担补充责任。
骨折一般为十级伤残,如果有内固定装置为九级,有功能障碍的情况下可能鉴定为八级。级别越高,赔偿越多。
赔偿数额根据所鉴定的伤残等级,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遗嘱)、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残疾器具费、鉴定费等。
最后,建议取得相关证据后,尽快***,由***指定靠谱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小学生在学校买的意外保险是什么?有没有懂的介绍一下?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扩展资料:
理赔注意事项:
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期里的学生的意外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期里的学生的意外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