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全国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全国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4年以前的工伤如何赔偿问题?
2004年以前认定工伤10级,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如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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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怎么赔偿?
赔偿标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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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
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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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全国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全国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