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关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关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辽宁省工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一、缴费方面
1.单位缴费
单位应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的0.5%~3.0%交纳工伤保险费用,其中0.5%为最低缴费额,3.0%为最高缴费额。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个人缴费
个人应按照其实际工资的0.5%交纳工伤保险费用。
3.社会保险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基数应当依据参保人员上一年度工资、工资总额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进行确定。
二、理赔方面
1.申请理赔
工伤人员应当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向单位申请工伤保险理赔,单位则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理赔。
工伤赔偿可以***关联公司吗?
可以
可以***公司,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和鉴定结论文书。
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直接起算人民***不受理。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书面仲裁申请和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对公司不赔偿的争议证据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文书即可。《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数提交副本。
工伤认定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做关联疾病鉴定?
工伤认定不做关联疾病鉴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工伤职工因为工伤引发的疾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认定之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关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关联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