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在上班期间扭到了腰,能算工伤不?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在于伤情严重与否,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肯定是工伤,只要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生,但不一定认定为工伤。这要看老板的德性,老板有良心极积配合,轻易搞定,老板缺德的话,穷其心智与你周旋,死不要脸耍滑头,拖个一年半载,让你得不偿失,你会自动放弃,我公司老板就用这卑劣手段拖走几个,请权衡利害关系,待价而估。
上班期间扫到了腰,很少人:去讨要工伤,因为扭腰这是极为常见的事,走路不注意会扭腰,抬手拾东西也会扭腰,还有打喷嚏也能闪伤腰,象这些现象你能算工伤吗?如果真有人提出工伤来,公司,单位给这种人早曰解聘或辞退,要知道这里是工作,不是养小姐。当然职工为单位干的重力活或因安全条件有限的情况伤到了腰,有的伤得很严重,需要休息三五天的或是需要住院,这种当然算工伤.也必须按工伤待遇处理。
你有没有发现过同事的隐私?
一,从不刻意去探寻同事的隐私,因为这不地道,也不道德。个人以为,有目的的打探同事隐私,无论他出发点是什么,都不值得当朋友可交。二,即使偶尔发现了同事隐私,也不要四处传播。个人以为,做好自己与维护他人,实际上是同等重要的。一个人在社会上混,首先要先做好自己。其次,保护爱护呵护他人,是一种美德。不要八卦他人。别人的隐私,是别人的。又不妨碍你,何必庸人自扰呢。要懂得,做人,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发现一个东西,发现了两个人的隐私***,这算是巧合吧。
原来上班的一家私营公司,我们主要是做销售,同一个区域有一位经理,带着我们三男一女四个兵。因为女同事是最后进公司的,而且一进公司我们三个都感觉到经理对女同事照顾的比较多。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没什么想法,毕竟女人天生就占有优势,被照顾也可以理解。
这里要先介绍一下女同事,相貌一般,性格***。身高一米五五到一米六,很瘦,目测腰围也就一尺八。平时看上围还可以,估计是A+或者B的样子吧!
因为性格原因,在稍微熟悉以后,我们偶尔也会和她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其中一男同事A和女同事负责区域挨着,见面比较多,后来就告诉我们,经济貌似和女同事有暧昧关系。当时只是感觉,我们也是私下里说说。
直到某一天,我们三个去帮女同事开客户会议,因为提前一天已经把会议工作准备完毕。我们五个人就同程经理的车到达现场。
部分客户到了以后,经理和女同事招呼客户,我们三个帮忙递送资料。期间需要一份新产品资料,经理让我去车上拿,在车里寻找一翻。找到了资料,但也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