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软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软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下班途中骑电瓶车自己摔倒骨折了,能不能算工伤?
不算,不过公司购买了意外险可以报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楼主说下班途中骑电瓶车自己摔倒骨折了,属于一般交通事故,如果没有其他外界干扰或造成摔倒的话,自己负全责,自己摔倒的至少是主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中关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说明的第六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而楼主是自己摔倒,明显不符合“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所以不能算工伤。所以,楼主骑电动车还是悠着点,天冷了,买个护腿和手套吧!
你好,感谢邀请哈
可能你不理解,但是没办法,只能算作意外,走意外险吧,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就不都说了,建议你去多看看自己所属省市的【工伤保险管理条例】,个别省市均有差异【补偿方面,大方面不会变化】。我就只说下实在的东西。交通事故必须有以下才可以申报工伤:
1.本人负次要责任以下;
2.必须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
3.要有明确的第三方。
如果出了类似这样的事,一定拨打报警电话,否则以后会有***,记得留好证据。
希望对你有帮助。
看在哪家单位了。
正常单位上下班路上出现意外都是可以算工伤的,只要不是什么闯红灯呀、骑摩托别大卡车、或者一些违法乱纪的事,哪怕是顺路买菜都是工伤。
当然现在也有相当一批公司会在这方面为难员工。必要的考察取证是肯定的,这个不算难为。但是来个251,然后还反诉员工***,那就相当神奇了。不要说这样的公司没有,这公司可是现在被封为民族脊梁的爱国企业呢。
最后说一下为什么老说这家公司。主要是头条总是给我推它的相关文章呀。我是行内人关注行业内的事是理所应当的,但是看到的全是拿钱让那些营销号写下的名不副实胡吹冒料用来迷惑大众的软文。我是真看的辣眼睛呀,我不反驳不看了还不行,天天给我推它家的软文。不都说头条算法牛么?那我就啥事也把这种天天用营销号推软文的公司带上。
先说到这吧,要不然越扯越远了。
上下班途中算工伤的。但是必须符合几个条件:
一、必须是正常下班的路线。如果有去其他地方玩耍之类那就不算。
二、必须在正常路线的条件上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果明显超过正常时间,那肯定是不算的。
另外,对于工伤的认定每个省都不一样,补偿标准也不同的。总的来说,上下班途中算工伤应该算是共产主义的优越***。
在你熟知的领域如果由你撰写一份《装腔指南》,内容会是什么?
我是情感领域创作者。如果让我写一篇《装腔指南》,会是这些内容:在这里“装腔”不是翘首弄姿,不是装腔作势,不是故意摆出令人作呕的样子撩人。而是与所爱的人互相理解,互相关心。要学会“装腔”,装作需要对方的样子,让对方感觉到他(她)才能承担起照顾你的责任。在遇到困难时,要装作坚强的样子让对方感到温暖有安全感。“装腔”会让感情更牢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软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软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