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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两瓶洗发水,六个月大宝宝被砸头部变形进ICU,怎么回事?
才出了一个天降菜刀,现在又来了个天降洗发水,还是个6个月大的婴儿,头骨骨折,直接进了ICU,真的很痛心。警方也上门进行了排查,但目前无人承认。
为何天降洗发水?我分析有两种可能性。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案中,如果能找到具体的侵权人,那么应当由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找到侵权人的,受害人家属就可能需要***该楼栋内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所有业主,在这些业主中,除了能举证证明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如事发时不在家等)之外,其余业主应当对受害人进行补偿。
这属于高空抛物,是有人故意为之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十年以上***、***或者***。为伤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定罪处罚。
从法条就可以看出,故意的高空抛物性质有多恶劣,本案中警方还在侦查中,如果最后查实了,那么行为人将面对的是法律的严厉惩处。
高空抛的不是物,是凶器!无关大人孩子,高空抛物都要不得!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又是一起儿童受害***,前几天的“奶粉”***没完事,又出来个“高空坠物”砸到半岁婴儿,到现在还没有人出来承认是谁扔的,社会太多不守规矩的人,你可以“任性”,但是别伤害别人,尤其是孩子!
深圳某小区一位妈妈带半岁的孩子遛弯,孩子被楼上扔的洗发水瓶砸中头部,头部被砸变形,马上送往医院后诊断为“双顶骨、枕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血肿”,半岁女婴哭都哭不出来,就是颤抖,嘴唇发紫。
小编不想骂粗口,但是这么小的孩子被“高空坠物”砸成这样,当事人不应该出来认个错吗?是怕承担责任?还是说怕花钱?可是你的良心过的去吗?以后孩子留下后遗症,一辈子可能都完了,伤心的不是父母是孩子的人生。
警察肯定能查出来的,洗发水瓶上指纹匹配就找出“凶手”,必须法办并公之于众让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社会规矩!
心痛!5月11日,深圳南山一小区高楼突然掉下两瓶洗发水,砸中一名6个月宝宝的头部,致其头骨骨折。
家长说,当晚她抱着女婴正在小区散步,宝宝突然被空中掉落的两瓶洗发水砸中,头部严重变形。紧急送医后,据医院出示的CT扫描结果显示,女婴的双顶骨、枕骨骨折伴双顶骨硬膜外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顶部头皮血肿。
5月14日,女婴因连续抽搐被送进重症监护室,据女婴家属介绍,昨天没有抽搐,今天连续抽搐,抽搐起来就比较危险了,全身三四处给药,多种药同时给,比如说抗出血的、抗癫痫的、持续镇静的。
目前,派出所还没有找到丢瓶子的人,据悉警方也上门进行过排查,但目前无人承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致人受害、致人死亡的***频频发生,无独有偶,2019年6月13日,同样在深圳,福田某地一名年仅5岁的小男孩被20楼坠下的玻璃窗砸中,颅内严重出血,最终因抢救无效于2019年6月16日不幸离世。
2019年4月,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居民陈先生被楼房的坠物砸伤,当场昏迷。事发后,因为没有人出来主动承担责任,也无法确定坠落物具体从该楼房何处掉落,无奈之下,他只好将该楼所有产权人全部告到***。最终,被告中有 18人当庭分摊赔付原告陈先生的医疗费,另外6人能自证清白不用赔付。
监控的安装、民法典“高空坠物”的加入,虽然能帮助市民阻击“防不胜防的飞来横祸”,但这只是一种约束手段。要想真正杜绝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还需要每位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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