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领着失业保险金跨省就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领着失业保险金跨省就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异地就业原工作地能领失业金吗?
具体内容包括: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您在该地的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您在该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保险所在地失业保险费年限与现在的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异地再就业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人员,无论是在什么地方再就业的,都应该停止领取失业金。同时再就业后要继续交纳社会失业保险,一旦再次失业时,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失业人员的待遇,领取失业金。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到异地寻找工作,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办理找工作地的异地转移手续:
1. 申请异地转移登记。申请人需要到原报备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失业保险办公室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填写异地转移登记表等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自己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意向证明、离职证明以及原就业地失业保险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寻找工作。在异地就业过程中,失业人员需要积极寻找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登记和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失业保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3. 重新登记。如果在异地找工作的过程中,失业人员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比如取得新的工作,需要及时到所在失业保险机构进行重新登记和申报。
4. 领取补贴。一般情况下,异地转移后,申请人需要到就业地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失业保险办公室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生活补贴等相关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转移后,失业人员在新的就业地需要履行相关的失业保险手续,比如重新报备、缴费等程序。同时,异地转移期间,如有问题或疑问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失业保险机构咨询。
领失业金在外省就业了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人员,无论是在什么地方再就业的,都应该停止领取失业金。同时再就业后要继续交纳社会失业保险,一旦再次失业时,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失业人员的待遇,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如果是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在外省就业,也得回原籍办理停止领用失业金手续。
虽然省和省之间没有联网,但是一旦以后将社保转入户口所在地,时间上和领取失业金时间想同,是需要退还失业金的,而且缴纳的社保因为冒领失业金会受到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领着失业保险金跨省就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领着失业保险金跨省就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