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航空旅客意外保险费计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航空旅客意外保险费计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了两份意外保险可以同时报两份吗?
一、意外险等人身保险产品,是可以购买多份的。若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会根据合同的保障责任进行赔偿。一般情况,多份意外险对于意外身故或者残疾的保障责任,是可以累计赔付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进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多份意外险对于这部分的保障责任,则是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进行赔偿的,不累计赔付。
二、保险公司医疗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报销金额不超过***金额。
三、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您好,意外身故和伤残,可以同时报,意外医疗不能。意外医疗险,如果一方报销后,还有剩余部分(第一方报销后还有部分没报完的话,在可保范围内)是可以到第二方办理报销——第一方报销后盖公章,但是***不可以重复报销。
你听说过哪些通过蛛丝马迹破获的案件?
一个以周某、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1998年四年时间里,先后在四川,重庆和河北省的张家口、定州、涿州等地疯狂作案49起。
其中抢劫***12起,特大***案一起,爆炸案一起,抢劫32起,其他犯罪三起。
由于案发时间长,作案地点飘忽不定,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手段又异常残忍,从来不留活口,所以在案发前,从来没有人怀疑,这些案件是同一个犯罪团伙所为。
而这起系列抢劫***案的破获,其中也充满了非常偶然的色彩。
宋朝时,提刑官宋慈曾破过一件杀夫命案。
某日,有人发现,城外的一处枯井里有一具男尸。宋慈接到报案后,立即带人去现场查看,并对死者做了尸检,发现死因是砒霜中毒。还推知,枯井只是抛尸地点,不是案发现场。
为了确定死者身份,宋慈命人在现场搭起席棚,陈尸于棚内,同时发布通告,让人们来认尸。
这日,一名***来认尸,她的举动令宋慈生了疑。只见她远远便哭泣道:“夫君死得好惨!”到了近前,也不辨认死者面部,就伏在尸体上痛哭流涕。宋慈问她:“死者可是你的丈夫?”她闻听,才匆忙看了一眼死者面部,然后答道:“正是他!”而且,宋慈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该妇外披丧衣,但衣袖之内,隐约可见有艳红的衣物。
***名林氏,宋慈断定她有重大嫌疑,便去她家做了勘查。在一处偏房内,宋慈发现了一个木柜,有一人多高,上面放着几个酒坛。凑近一看,在木柜的上沿,有几丝红线嵌于木料的缝隙中,这红线让他想起了林氏内穿的红衣。
他盯着酒柜,问林氏平时是否饮酒?林氏答从不饮酒,柜上酒坛是丈夫放置的,她因身高不及,从来没有触碰过酒坛。言谈中,她的眼神闪过一丝慌乱,又让宋慈抓到了。
宋慈厉声喝道:“脱掉丧衣!”林氏不从,被身旁衙役强行褪去,果然露出了一件红色衣裙。宋慈取下柜上的丝线比较,正是来自林氏身上的红色衣物。显然,这分明是林氏伸手搬动酒坛时,因身高不足,行动不便,不小心留下的物证。可见,她说从不接触酒柜是撒谎,撒谎则必有内情。
宋慈将林氏收审,很快便招供出杀夫真相。原来,林氏家隔壁有家酒楼,掌柜名叫孙二,他觊觎林氏家宅,想攫取来扩大酒楼规模,又不想出钱,便想了一个毒计。
孙二先讨好林氏,频施小恩小惠取悦于她,二人便勾搭在一起。然后,孙二向林氏表白,二人要做长久夫妻,并鼓动林氏除掉丈夫。
林氏起初不肯,但孙二又使了个坏主意。他策划了个时机去林氏家幽会,故意让林氏的丈夫发觉,林氏从此经常遭受丈夫毒打,苦不堪言。再后来,孙二交给林氏一包砒霜,让她下在丈夫的酒坛里,林氏照办,于是毒死了丈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航空旅客意外保险费计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航空旅客意外保险费计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