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直属单位?
·吉林省公务员局
·中国吉林高新技术人才市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吉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吉林省继续工程教育研究中心
2016吉林省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工伤住院期间护理费有规定吗?
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确需护理的,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建议,所在单位派人护理,所在单位不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人标准支付护理费。法律依据吉林省人民***《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雇工(以下称职工),均有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按本人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用人单位不派人护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已享受生活护理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不再派人护理。
吉林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吉林市的相关规定,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吉林市的规定,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金额根据申请人的实际工资计算。
2. 伤残津贴:工伤十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每月发放。
3. 工伤医疗费:工伤十级伤残的工伤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但最高不超过吉林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限额。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数据和指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