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外地怎么领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失业保险金外地怎么领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了两个城市的社保失业金怎么领?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交了两个城市的社保失与失业金无关。首把两个城市的社保合并到一个城乡,继续交,如果累计有十五年社保的,到退休年龄,地办理地办理退休。
如果在两个城市都交了失业保险,那也合并到同一城市,在失业期间,可领取最高二十四个月二年的失业金,可以累计,如果从未交过,就不能享受失业金的待遇。社保和失业保险,都是先交,后享受,是两种不同用途的保险。
社保在不同的城市交、是可以的、但不能同一时间内交二份社保!也就是不同城市交纳社保、其时间是不能重叠的,你所交纳的社保都会累计在你的社保帐户中、社保帐户与身份证相对应、所以在全国有唯一性,你失业后领失业金是到你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领取,你不同城市交纳的社保会转移到你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包括失业保险。
异地失业金领取流程?
一般我们听说的五险一金其中有一项就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如果劳动者失业了满足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那么异地如何领取失业金?
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
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
失业金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异地交社保怎么领失业金?
1.首先打开微信,找到支付。
2.然后在页面里选择城市服务。
4.进入后选择卡面服务。
5.接着,在页面中间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_a***_]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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