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怎样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怎样办理失业保险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市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南京市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需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失业登记机构登记,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失业人员。
领取流程为:失业人员需到当地就业局或劳动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登记后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卡等,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即可领取失业金。每个月领取一次,领取金额为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的50%。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为:失业登记并符合相关规定,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未享受退休待遇或劳动保障待遇,具有劳动能力并积极寻找工作。
领取流程为:劳动者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领取失业金。领取期限为1年,每月发放。
南京失业保险领取过程?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过程
1.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
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以及相关办理材料。
3.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的,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经审核符合条件、但超过规定期限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从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次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并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从次月起按月发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怎样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怎样办理失业保险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