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游合同中有人身意外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游合同中有人身意外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地接费包含了哪些内容?
一般包括六大项!1、交通:(汽车团就是个车费,包车费+路桥油费除以人数)火车团和飞机团则为(往返机票或者往返火车票加上当地的车费)特别注意的是火车团需额外加个订票费!其中交通里面有时候会有个别景区交通费,俗称景交2、住宿:一个房间的费用除以2,则为一人一天费用。3、门票:为你去旅游的景点游玩,景区给旅行社的折扣费用。4、用餐:一天费用为一个早餐加2个正餐。5、导服:分为全程导游服务和地方导游服务(有时候还增加一个景区讲解服务)特别注意是火车和飞机团需要把导游的机票或者火车票平摊到客人的头上6、保险:一般分为旅行社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7、杂费(包帽子之类费用)
这个是地接成本费用,在加上利润报给客人是叫正地接,如果直接报给客人叫0地接,比成本低叫负地接!建议客人不要参加0地接和负地接的团,他需要直接或间接的强迫客人消费!
同学会外出旅游意外死亡,组织者要负责吗?负什么责任?
当然要负责,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下:
第一责任,组织活动责任,这个责任是组织者必须要承担,当然同学会组织者只是个人行为,相比于企业行为责任弱一些。
第二责任,是否告知风险,当然组织者不一定能识别风险,尤其是死亡者自身的健康风险,不在范围内,大众风险需要告知。
第三责任,事情发生后是否及时救助,是否及时联系家人和医院,是否进行必须要的安慰。
因为同学会是属于非盈利性的组织,在部分场合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对组织者保护参加者安全,救助参加者的义务要求很低,往往只是特定的作为义务,绝大部分情况是无需承担责任的。但是旅游途中是纷繁复杂的,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为了安全起见,最好不要带领团队去一些危险的地方旅游,每人一份意外保险也是必须要买的。
讲讲我亲身经历吧,我是一个自由行爱好者,每到一个城市,一个景点,都要在朋友圈和群里发布旅游信息,解说旅游景点(今个习惯已经有十一年了)前不久我旅游到西双版纳,我群里的一个老同学非要和我结伴岀游(异性,癌症病人,单身,儿子在国外定居,虽然在群里,朋友圈经常聊天,但我们近五十年没见过面,而且她已买好了去西双版纳的机票)想想她这么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我实在无法拒绝。首先我要她在朋友圈和群里和我对话,联系。然后通过她,我跟她儿子取得了联系,并讲明了情况,如有意外发生,与我没有关系(通话录了音)后来我们在西双版纳游玩了四天,然后到昆明,石林,玉林,广州,一路上我都是小心翼翼,不敢让她劳累一点。谢天谢地总算圆满的结束了这次旅游。看到她心满意足,非常高兴的样子,我心里也比较安慰。至于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意外?谁负责任,那就凭良心了!
鉴于目前法律规定没有具体的对应条款,出现上述情况处理的意见也会有不同。关键是在实事求是,遵循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同学会组织外出游玩应该是非盈利性的活动,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应该是参与者均摊。如果出现有人意外死亡,而又确定无他人过错或是旅游景区管理过错的行为,组织者和同行参与者可以本着自愿和道义的原则,给予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
作为组织者能够组织好同学会外出游玩活动,也应该具备应对和处置突发意外***的能力。当前社会上以同学会,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形式的社交活动非常多,前段时间在苏北小镇遇见一宾馆内,大厅走廊都是人,看见横幅方知是战友聚会,除了签到,开会,交流,合影,就是喝酒,这个酒喝好了是爽,万一有人喝高出现意外,也是个事。所以,民间组织的各类活动,对于组织者还是有着更高要求的,活动的安全,有序,需要组织者规范,细致和周密的运作,一旦出现突发意外***,组织者需要第一时间承担起组织应对处置的责任。
祝愿正在进行和酝酿开展的类似活动,在组织者和参与者共同努力下,安全,开心,圆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游合同中有人身意外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游合同中有人身意外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