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冲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冲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赔偿与保险赔偿有冲突吗?
1、首先要明确的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并不全部属于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我认为将会得到
部分双重赔偿
,即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赔偿项目都可以得到双重赔偿。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
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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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的保险和工伤有冲突吗?
职工自己买的商业险与工伤保险没有冲突。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赔付的,只要是符合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冲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冲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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